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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301516中远通(301516)2024-02-07 20:2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6]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任命产生[6] 任期与增补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7]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7] 会议通知与召开 - 至少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7] - 快捷通知2日未书面异议视为收到[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决议与记录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3]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执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