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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301516中远通(301516)2024-02-07 20:20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命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