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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锦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000059华锦股份(000059)2024-10-15 16:26

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10月15日 (星期五)召开。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北方 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 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就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 第三次会决议召集的。公司董事会已于2024年9月20日分别在《中国证 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了《北 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