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行与上市 -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1800万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共计发行1936.3468万股,9月28日在北交所上市[4] 公司资本与股份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9,261,468元[5] - 截至2010年5月31日,公司净资产总计为39,431,927.56元,其中38,000,000.00元折合为股本,1,431,927.56元计入资本公积[11] - 发起人郑海法认购股份1685.6496万股,持股比例44.3592%[12] - 发起人郑冰心认购股份280.8504万股,持股比例7.3908%[12] - 发起人邱海平认购股份40.0000万股,持股比例1.0526%[12] - 发起人黄圣根认购股份70.0000万股,持股比例1.8421%[12] - 发起人宋亚东认购股份60.0000万股,持股比例1.5789%[12] - 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合计认购股份3800.0000万股,持股比例100.0000%[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179,261,468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13]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 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持有或控制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自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18] - 公司董事等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向法院诉讼[20]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3]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向法院诉讼[2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1]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41]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书面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4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得多于7个交易日[42]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2]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0] - 关联交易事项表决,关联股东回避,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4]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54]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和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55] - 股东大会审议任免董事、制定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等影响中小股东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57]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68]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6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76]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担保事项,还需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通过[77]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9] - 特定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0]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81] - 财务总监需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81]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82] - 公司设财务总监1名,主管公司财务工作[83][84]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负责信息披露等事务[84]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8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90]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9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3]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93]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93]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97]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20天通知[97]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公司住所地发行的报刊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02][10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05]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公司住所地发行的报刊上公告;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06]
开特股份: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