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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迪苏: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600299安迪苏(600299)2024-04-25 23:11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1、被担保人的企业基本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贷款卡、企 业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反映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及其他关 系的资料等); 2、被担保人已经过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最 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第七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法人提供担保: 1、与公司有重要业务关系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2、公司股东、股东的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 3、公司子公司及其他有控制关系的单位。 第八条 公司应完善担保风险防范措施,落实风险管控责任,严格控制担保规模不 超过控制标准,严禁对中国中化外无产权关系的企业提供担保,严禁对参 股企业超股比担保,原则上不得对子企业超股比担保,并将对外担保纳入 年度预算管理,每年对外担保额度随全面预算与上级主管单位沟通一致后, 报董事会审批。同时严格按照本办法审批权限履行担保决策程序。 第九条 公司在决定担保前,应掌握被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 和风险进行审慎评估,包括但不限于: 1、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存在可能终止的情形;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