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远: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力远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湖南科 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所涉 及的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 证券法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