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15] - 召开前3天通知委员,紧急情况除外[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6]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实施[18]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15] - 召开前3天通知委员,紧急情况除外[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6]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实施[18]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