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宝能源: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山西通 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 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利安达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 所")2023 年度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审查情况 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 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 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较好地胜任 工作,建议继续聘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会计师进行了 审前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 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确保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