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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宝能源: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00780通宝能源(600780)2024-04-24 16:07

山西通宝能源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中设置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