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宝能源: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1.公司独立投资新设的企业; 2.公司出资与其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 控股、参股、合营公司等; 第一章 总则 3.向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增资、减资;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 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运用货币资金或者实物资 产、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 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按照投资业务性质进行分类,公司对外投资分为有价证券投资、 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一)有价证券投资主要指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司购入 各种股票、债券、基金或其他有价证券。 (二)股权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类型: 4.收购资产、股权、兼并重组等; 5.其他。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三)其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类型: 1.新建项目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