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资金使用 - 公司拟用不超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2][11] - 2017年10月公开发行可转债募资30亿,净额29.6675亿元[3]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可转债募资累计使用29.1502408774亿元[10] 项目变更 - 原320MW光伏发电项目部分约100MW变更为229MW光伏电站项目[7] - 两项目变更为“12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及新能源相关产业项目”[8] 决策审批 - 2024年4月26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补流议案[11] -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对补流事项出具同意核查意见[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