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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股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603266天龙股份(603266)2024-04-25 18:28

业务范围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产品或组合[2] 业务原则与额度 - 开展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得投机和非法套利[4] - 交易须基于公司进出口外币收付预测,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预测金额[4] - 开展业务总体额度须在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额度内执行[6] 审议标准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人民币,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人民币,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筹集、日常管理[10] - 审计部负责对外汇衍生品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11] - 证券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信息披露工作[12] 异常处理与披露 - 当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情况,财务部应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17] -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应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现重大风险达披露标准时,公司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9] 档案管理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档案由财务部执行完毕后次年移交公司档案室保管[21]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档案保管期限为10年[2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修订[21] - 制度最终修订权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21]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