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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603266天龙股份(603266)2024-04-25 18:25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主席人选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 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时,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 第八条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 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九条 当委员会人数低于本规则规定人数时,董事会应当根据本工作 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