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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力: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4月)
603338浙江鼎力(603338)2024-04-24 17:51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规则。 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负责日常事务。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