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603867新化股份(603867)2024-04-25 19:2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化股份"或"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新化 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月23日正式进场审计,实 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 的目标和范围、审计报告的用途、双方的责任、审计人员及审计时间安排、审 计计划、审计结论、关键审计事项等事项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按照《企业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