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航空: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 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8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上海吉祥航空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 为其提供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 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