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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股份:兴业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603928兴业股份(603928)2024-04-25 15:44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七天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3] - 负责拟定选任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 选任需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7] - 实施细则自通过之日试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