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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茗科技: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688109品茗科技(688109)2024-04-24 17:54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 3 名,2023 年 12 月,因 3 名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即将期满 6 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改选了独 立董事。改选前,公司独立董事为靳明、钱晓倩、虞军红;改选后,公司独立 董事为陈龙春、沈琴华、吴爱华。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 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与公司或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 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对公司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核查, 确认独立董事靳明、钱晓倩、虞军红、陈龙春、沈琴华、吴爱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