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股份情况 - 激励计划拟授予109.5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0.53%[3][7] - 首次授予87.9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43%,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80.27%[3][7] - 预留21.6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11%,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19.73%[3][7]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24人,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员工总人数2.78%[11] - 董事等5人获授37.5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34.25%,占公司股本总额0.18%[13] - 业务骨干等19人获授50.4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46.03%,占公司股本总额0.25%[13] 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60个月[17] - 激励对象名单内部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5][16] - 公司需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18] -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应在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18] 归属比例 -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满足条件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19] - 首次授予和2024年内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第一个归属期40%,第二个归属期30%,第三个归属期30%[21] - 2025年授予完成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同首次授予一致[21] 授予价格 -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93.94元/股,占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64.20%[25] -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占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64.90%[25] -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占草案公布前6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54.47%,占前1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50.41%[25]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部分2024年业绩考核目标A: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归属比例100%[41] - 首次授予部分2024年业绩考核目标B: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归属比例90%[41] - 首次授予部分2024年业绩考核目标C: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归属比例80%[41] - 首次授予部分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A: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归属比例100%[41] - 首次授予部分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B: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归属比例90%[41] - 首次授予部分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C: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归属比例80%[41] - 若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2025年授予完成,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A: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归属比例100%[43] - 若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2025年授予完成,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B:增长率不低于60%,归属比例90%[43] - 若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2025年授予完成,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C:增长率不低于20%,归属比例80%[43] - 若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2025年授予完成,2026年业绩考核目标A: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归属比例100%[43] - 若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2025年授予完成,2026年业绩考核目标B:增长率不低于90%,归属比例90%[43] - 若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2025年授予完成,2026年业绩考核目标C:增长率不低于30%,归属比例80%[43] - 若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2025年授予完成,2027年业绩考核目标A: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0%,归属比例100%[43] - 若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2025年授予完成,2027年业绩考核目标B:增长率不低于120%,归属比例90%[43] - 若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2025年授予完成,2027年业绩考核目标C:增长率不低于40%,归属比例80%[43] 个人绩效考核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A、B +、B、C、D五档,归属比例分别为100%、90%、80%、40%、0%[46]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46] 费用测算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87.90万股,预计摊销总费用5157.80万元,2024 - 2027年分别摊销1355.67万元、2455.34万元、1016.37万元、330.42万元[67] 数量与价格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时,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调整公式Q=Q0×(1+n)[56]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调整公式Q=Q0×P1×(1+n)÷(P1+P2×n)[56]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调整公式Q=Q0×n[57]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1+n)[59]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P1+P2×n)÷[P1×(1+n)][59] - 派息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 - V,且P>1[61]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获授股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72]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需董事会通过,审议后变更需公告并提交股东大会,且有禁止情形[75]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通过,审议后终止由股东大会决定[76]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77]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激励计划终止[77]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公司任职,按原程序办理归属,因违规导致变更则未归属股票作废[80] - 激励对象离职,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离职前需支付已归属股票个税[80] - 激励对象正常退休,获授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并按原程序办理归属[81] - 激励对象因工伤身故,其获授股票由继承人代为持有并按原程序办理归属[84]
柏楚电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