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高科:工大高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 创板上市规则》")《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科创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合 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