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928,870股,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2,462,150元,股份总数为202,462,15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7][12][17] -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股本总额为70,222,360股[10] 股东相关 - 发起人蔡浩、苏州融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姜绪荣认购股份数分别为42,320,672股、9,069,764股、7,022,236股[11]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首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相关股份,1年后特定情况可申请豁免[2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核心技术人员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得超上市时所持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20]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特定情况除外[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诉讼[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2][33]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36][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0]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0]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3][4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1]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1]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决议,普通事项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事项需2/3以上通过[54] - 公司选举2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54]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且持有时间一年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不含职工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56] - 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的股东提名[56] - 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且持有时间一年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监事(不含职工监事)候选人,单一股东提名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1/2[57] - 每位当选董事或监事的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55] - 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或监事,且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应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55] -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0]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6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68]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3]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63] - 董事会应在董事辞职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64] - 公司应在董事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65]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5年内仍然有效[65] - 董事在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之日起1年内,仍应对公司负有其他忠实义务[6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73]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3]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8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9] -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8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有重大支出安排,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安排,最低20%[89]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支出达或超5000万元[91] - 公司单一年度实施现金分红,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91]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8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83]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84]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 - 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9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98]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98]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以进入指定邮箱日期为送达日期;以公告方式送出,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10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04][10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8] - 依照章程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08]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109] - 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110]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110] -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侵占公司财产,否则担责[110] -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依企业破产法律实施破产清算[111] - 三种情形下公司应修改章程,如法律修改、公司情况变化、股东大会决定[113] -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需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13] - 董事会依股东大会决议和主管机关审批意见修改章程[113] - 章程修改事宜按规定予以公告[113]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15] - 实际控制人指非股东但能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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