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球石墨: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原则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7][8] 会议召集与提案 - 董事长自接到临时会议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4] - 提案人应在定期会议召开前3日或临时会议通知发出前提交议案[14]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可书面或举手表决[1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16] 决议通过条件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7]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其他规定 - 主持人可对投票数清算清点,董事对决议结果有异议可请求验票[18][19]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19] - 董事会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可免责[19]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19]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 董事会决议或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或交总经理执行,董事长督促落实并通报执行情况[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