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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尔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688683莱尔科技(688683)2024-04-25 16:44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 和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对执行情 况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对方案的执 行情况进行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