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科赛博: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情形,置换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置换时间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内容及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