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体育:《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决策 - 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3]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的董事可向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 选聘标准与限制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0]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最长不超10年[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审计费用相关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情况和原因[12] 改聘与更换要求 - 当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等情况时,公司应改聘[15]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8] - 公司每年需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8]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应在公告中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1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应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如两年连续变更等[19]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20] 其他要求 - 情节严重时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有特定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20] - 公司选聘时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20] - 公司对选聘等文件资料应妥善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21][2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