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印象: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2023年10月)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制度 二○二三年十月 第三章 职责范围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 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并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 第一章 | 总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设置及任职资格 | 1 | | 第三章 | 职责范围 | 1 | | 第四章 | 聘任与解聘 | 3 | | 第五章 | 附 则 | 4 |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