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评估内部控制等[7] - 财务报告等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内部审计工作 - 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10]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 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并报告[1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8] - 提前三日发通知并提供资料[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20] - 独立董事不能出席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20]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0]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1] 其他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4]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