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相关 - 2020年5月6日公司子公司寿县绿色东方发生事故造成3人死亡[11] - 寿县绿色东方成立于2014年6月27日,注册资本8750万元[12] - 事故调查组建议给予寿县绿色东方55万元人民币罚款[14] - 政府部门认定寿县“5·6”事故为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12] - 事故直接原因是施工人员未佩戴防护用具违章冒险作业并盲目施救[13] - 寿县绿色东方2019年营业收入3998.44万元、净利润140.86万元,占公司合并收入和净利润比例分别为0.31%、0.10%[17] 股份质押 - 截至反馈意见回复日,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及宁波盈峰、盈峰控股合计质押股份1396053822股,占其合计持股96.87%,占公司股份总数44.14%[20] - 盈峰控股持有的58617365股、何剑锋持有的62952175股质押股份已解押[21][22] - 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盈峰控股持股359609756股,占总股本11.37%,质押258617365股,占其持股71.92%,占总股本8.18%[22] - 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何剑锋持股63514690股,占总股本2.01%,质押62952175股,占其持股99.11%,占总股本1.99%[22] - 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盈峰控股和何剑锋合计持股423124446股,占总股本13.38%,质押321569540股,占其持股76.00%,占总股本10.17%[22] - 盈峰控股和何剑锋质押股份融资总额19亿元[22] - 盈峰控股可交换公司债发行面值不超10亿元,首期发行5亿元,质押100000000股[23] - 截至意见书出具日,宁波盈峰、盈峰控股、何剑锋合计质押上市公司股份13.40亿股,占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92.95%,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2.35%[25][26] - 盈峰控股持有的1亿股质押股份预警价格为6元/股,2020年8月7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9.96元/股、前20个交易日均价9.27元/股、前60个交易日均价8.55元/股、前120个交易日均价7.79元/股[25] - 按2020年8月7日收盘价计算,盈峰控股、何剑锋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市值为42.14亿元,为其合计股权质押融资金额19亿元的2.22倍[25] 其他 - 盈峰控股最近三年净利润分别为7.25亿元、4.45亿元和10.54亿元,最近一年末所有者权益为167.27亿元[24]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盈峰控股资产总额457.59亿元、负债总额290.31亿元、所有者权益167.27亿元[24] - 2017 - 2019年,盈峰控股营业收入分别为104.93亿元、152.05亿元、153.10亿元[24]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何剑锋配偶持有上市公司美的置业持股比例为76.39%[25] - 中联环境已完成2018年度、2019年度业绩承诺,目前相关业绩承诺正常履行,无违反承诺情形[27][28][31] - 2018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何剑锋、盈峰控股、美的控股三方出具《切实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承诺函》[27] - 盈峰控股和何剑锋合计质押融资19亿元,其中7亿元为共同质押融资[24]
盈峰环境: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