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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三环:中科三环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000970中科三环(000970)2024-04-25 19:17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2/3 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若公司董 事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提升公司战略管理水平,健全重大投资和融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