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飞)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吕飞) 本人作为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一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 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 用,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吕飞先生,198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学士。2007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深圳市信达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助理、项目经理; 2010 年 12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高级经 理;2013 年 8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监、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