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源电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 - 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任期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5]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2/3时,董事会指定新委员,未达规定人数暂停职权[5]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建议[7]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3天通知委员[10]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讨论涉及有关人员时,当事人应回避[16] - 通过的议案和表决结果书面上报董事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