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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源电力: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002039黔源电力(002039)2024-04-25 19:31

战略发展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人选[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委员委托他人表决需提交授权委托书[13] - 公司董事可列席,非委员董事无表决权[13] - 讨论涉及有关人员时,当事人应回避[14] 规则实施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