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股份: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止控股股东( 含实际控制人,下同)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 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 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 含委托贷款);委托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进行投资活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开 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