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食品: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及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 决策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第二章 董事会性质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 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