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迅科技: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06 年 8 月制订,2015 年 3 月第一次修订,2017 年 8 月第二次修订, 2024 年 4 月第三次修订)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落实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筹备和组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大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授权代 理人、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有 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简称"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 大会。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 6 个月之内举行。 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