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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宇顺: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字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资产评估相关问题答复的核查意见
002289ST宇顺(002289)2024-04-23 18:32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 〔2024〕第58号)资产评估相关问题答复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单位于 2024年4月9日下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 58 号)的要求,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技术支持中心 组织评估项目组对关注函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并就 资产评估相关问题的答复出具了本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 下: 第五问: 评估报告显示,本次交易评估以 2023年 12月 31 日作 为基准日,采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其中,资产基 础法评估值为 5,785.73 万元,增值率 54.51%;收益法评估值为 10.500 万元,增值率 180.40%。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作为最终评估 结论。 答复:针对问题中涉及的各单位的简称如下: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上市公司" "上海孚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孚邦实业" 一、请列示收益法具体评估计算过程、相关评估参数,包括但 不限于营业收入、毛利率、净利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