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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毛凌霄
002304洋河股份(002304)2024-04-27 01:44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 本人在 2023 年度勤勉尽责,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心公司发展状况,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积极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职责 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已发行股份 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1 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报告。 本人毛凌霄,本科学历,一级律师(正高)。历任江苏省司法厅科 员,江苏国际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江苏凌霄律师事务所高级 合伙人、主任,江苏金鼎律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