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从原准则变为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2][5] - 《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特定单项交易不适用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豁免[6] - 公司对特定单项交易应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资产[6] 影响说明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和变更前公司财务无重大影响[8]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27日[10]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从原准则变为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2][5] - 《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特定单项交易不适用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豁免[6] - 公司对特定单项交易应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资产[6] 影响说明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和变更前公司财务无重大影响[8]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27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