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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扬: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2024年4月修订)
002434万里扬(002434)2024-04-24 19:28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4]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7] 关联交易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1] 关联交易审批标准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比超0.5%,由董事会批准[13] - 除上述标准外的关联交易,由总裁批准[13]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3][20]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等资源[13]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13]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4]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14] - 与关联人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5] - 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8] 关联交易披露 - 披露关联交易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18]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括交易概述等内容[19] 关联交易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3] -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