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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扬: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434万里扬(002434)2024-10-14 16:52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六和法意(2024)第1807号 致: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的委托,指派张琦律师、吴媛丽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2024 年10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3999号浙江万里扬股份 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 方式和程序以及会议决议的有效性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 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的文件、资料,并对有关事实进行了必 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