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鼎互联: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对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计,通鼎互联母公司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预 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我们对报告期内(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 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