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弘药业:二〇二四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康弘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订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 二、适用期限: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四、支付方式 (一)基本薪酬按月均额发放; (二)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经营和业绩 指标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后发放。 五、奖励 (一)奖励是指超额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利润指标时,对相关 人员实施的激励。完不成利润指标没有奖励。 (二)奖励的发放 1、奖励在任期内累计计算。在任期内上一年度未能完成利润目 标时,应先扣除上年未完成利润指标部分,再计算本年奖励。 | 姓名 | 职务 | 薪酬总额 | 专项激励 | | --- | --- | --- | --- | | | | (万元人民币/年 ) | (万元人民币) | | 柯潇 | 董事、总裁 | 216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