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宇通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10 年 9 月 28 日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根据本细则的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保护公司 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常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