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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星智能: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核查意见(1)
002849威星智能(002849)2024-04-24 20:42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募 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浙 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对公司提交的议案进 行了审阅,对上述议案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的核查意见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 全面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的经营成果。同意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 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