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监事做出的忠实义务和 勤勉义务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和监事的职责。 第四条 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监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推诿或阻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保障监事会依法独 立行使监督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织机构 第五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