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7]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补选 - 不符合规定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3]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可直接申请或报告[2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0]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2]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2] - 提供履职必需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协助并办公告[23]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3] - 条件允许时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3]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3]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提名委员会就提名或任免董事等事项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7][18] 审议事项规定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1]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7] 独立董事解职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5] 其他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6]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的股东[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
壶化股份: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