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章 议事程序 3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 (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并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 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会。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