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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04月)
300072海新能科(300072)2024-04-24 18:3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技术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技术发展规划和技 术决策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 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技术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技术规 划和技术决策进行研究,为公司董事会的相关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技术委员会由 5-7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技术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至少两名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五条 技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会任命。当主任委员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