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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云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00097智云股份(300097)2024-04-26 20:2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处罚[7]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7] - 过往任职因未出席会议被解职未满十二个月不得被提名[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6] 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因独立董事问题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4][14] 任期与解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3] - 提前解职应披露理由,被解职者可提异议并披露[14]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16] - 部分事项经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委员会要求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19]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9]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并审议事项[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3] 公司支持 - 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决策事项并提供资料,可要求补充[24]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及获取资源和意见[24] - 及时办理履职信息披露事宜[24]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遇阻碍可说明或报告[25]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5] - 给予相适应津贴,方案由董事会制订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26] 风险制度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6] 制度生效与管理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