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环境: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4年4月)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四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10 万元(税前)。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大会通过当日起计算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因换 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按其实际任职 ...